图 书 馆 防 火 安 全 管 理 制 度
一、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。
二、严禁在图书馆内使用电炉、热得快、电热杯等电器。
三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强等危险物品进入图书馆并在图书馆内存放。
四、安装、拆除电器、照明设备需由电工进行,临时电线、设备用完立即拆除。
五、每天闭馆时要关灯、断电、关好门窗,防止留下火种。
六、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“防火”意识。均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,学会报警,提高应变和自救能力。
七、全馆工作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,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之中。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图书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。
八、加强对安全保卫值班人员的领导和管理,确保本馆每天24小时都有专人值班。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闭馆期间,要作好防火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,消除隐患、堵塞漏洞,防止事故发生。
九、图书馆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馆内经常性的防火安全等检查工作,以确保图书馆的安全。
十、馆长全面负责图书馆的防火安全工作,并有责任对全馆人员和读者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,宣传学校和图书馆的有关规定,提高全馆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,结合本馆实际情况,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。